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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目的

本公司內部稽核直接隸屬董事會,其主要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衡量營運效率及效果、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各項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稽核室,專職內部稽核。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並設置稽核職務代理人。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內部稽核主管之績效考評、薪資報酬,應經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內部稽核人員每年應持續進修並參加金管會認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以確保其適任性。並將內部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依規定格式,於每年一月底前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備查。

 

內部稽核運作

依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定期進行稽核作業。年度稽核計畫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並視需要執行不定期專案稽核。稽核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均加以追蹤並定期作成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已即時採取適當改善措施。

內部稽核督導各單位定期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並覆核其自行評估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作為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的精神,以客觀公正的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向各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並應列席董事會報告。